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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6-01 08:12:47 【 字体: 】

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0日。

公司注册资本15448万元人民币,由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90%和10%股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电厂建设、生产和经营(筹建中),电力及其附属产品和其它能源产品的销售;电力工程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公司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南部的银洲湖西岸,地理位置优越,与珠海经济特区接壤,离新会城区约27公里,离西部沿海高速仅有几公里,到珠海市区和江门市区均不超过1小时车程,南面至银洲湖崖门水道出海口约6公里,水陆交通十分便利。项目所处的银洲湖区域,是广东省五大重化基地之一,是珠三角负荷中心区,该电源项目的建设对加快开发建设银洲湖区域,促进江门市的发展以及实现珠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公司项目规划建设8×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第一期工程2×432mw天然气发电项目(热电联产机组);第二期工程2×39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热电联产机组)和4×39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第一期工程的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8年3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18年6月投产。

天然气发电无二氧化硫、无烟尘、无灰渣排放,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相同容量燃煤电厂的6.4%,单位发电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燃煤电厂的50%。项目的节能减排效果非常显著,不但可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还将对江门市未来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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